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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单位强行调岗 劳动者自行旷工能否获得赔偿?
2017-12-11 20:27:23 来源:邢洋
导读 有些单位会进行内部调整,对员工进行调岗。如果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劳动者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劳动者是否还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不满单位强行调岗 劳动者自行旷工能否获得赔偿?下面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详细解析。
基本案情 劳动者不满单位强行调岗自行旷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引纠纷
2013年3月1日,陈某入职某公司。2015年12月初,因陈某原岗位撤销,公司与其商讨调岗事宜,未果。2015年12月15日、16日,公司人力资源主管先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陈某新的工作岗位和内容,职级、薪资不变。陈某均予以拒绝。2015年12月22日,陈某与公司总经理就调岗问题进行谈话,因语言激烈,情绪激动,经理言谈中涉及“滚出去”,故陈某认为经理要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自次日起未再提供劳动。2015年12月24日,人力资源主管向陈某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其上班并进行工作交接,未果。2015年12月31日,公司向陈某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理由为旷工。陈某认为其不服调岗决定,且经理说“滚出去”,故未再提供劳动,但系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故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法院裁判 劳动者旷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为合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双方就陈某调岗事宜有过协商,但因其不同意调岗而未果。陈某在与经理的谈话过程中涉及调岗事宜,但无法显示经理有辞退陈某的意思表示,陈某因不服从调岗而据此认为双方劳动关系于当日解除,进而不再提供劳动的行为构成旷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故判决公司无需支付陈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律师说法 不满单位强行调岗 劳动者自行旷工能否获得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用人单位调动工作岗位须经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如果对工作岗位的调整有异议,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主张权利。但此期间,劳动者仍系用人单位的员工,仍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就本案而言,某公司调动岗位,陈某不同意可以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此期间,陈某只要未离职,就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陈某在此期间无故旷工,严重违反某公司的规章制度,某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陈某主张与经理的交谈中出现“滚出去”的语句,并不能证明单位欲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某公司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为合法解除,无须向陈某支付经济赔偿金。
以上就是对“不满单位强行调岗,劳动者自行旷工能否获得赔偿?”相关问题的解答。若需要进一步了解其他详细信息,欢迎咨询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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